[通知]关于进行2012年度高水平成果统计的通知

2012-12-11 1440

关于进行2012年度高水平成果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和要求,学校于20111216日下达了2012年各学院的科研工作任务指标(详见师政科技〔201111号)。为了按时完成今年的学院集体科研工作量考核,现进行2012年度高水平成果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论文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统计发表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年)来源期刊目录杂志上的论文;理工类统计SCI等三大索引收录的论文。

(二)专著类。完成承担的省部级以上项目出版的学术专著成果。

(三)咨询报告类。提供的调查报告、建议、咨询意见等为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部门所采纳,并对这些机关部门的决策和政策的制定直接产生影响的成果。

(四)专利成果。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成果。

(五)软件成果、鉴定成果。已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登记鉴定的成果。

以上成果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1211日至1231日,登记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广西师范大学,跨学院的研究成果以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所在学院统计。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论文类

1、理工科类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原件已核并盖学院公章),论文原件(无纸质版原件需提供论文期刊的网址和完整电子版)由各学院负责审核并做为备查材料暂时保管。

2、人文社会科学类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同时将原件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3、如论文已被录用(拟在20121231日前正式发表)但尚未正式印刷出版的,须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

4SCI等三大索引收录论文级别的认定最终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分区表为准。

(二)专著类,需提供专著封面及目录页复印件,同时将原件提供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三)咨询报告类,需提供实际应用价值证明复印件,同时将原件提供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四)专利,需提供国家专利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软件成果、鉴定成果,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登记或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请各有关学院将《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论文类)情况登记表》、《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专著类)情况登记表》、《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咨询报告类)情况登记表》、《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专利)情况登记表》、《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软件成果、鉴定成果)情况登记表》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21217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社科处(理工科学院材料报送科技处,文科学院材料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科技处联系电话:5846837,邮箱:srmoffi@mailbox.gxnu.edu.cn

社科处联系电话:5846433,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附件:

附件1:《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论文类)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2:《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专著类)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3:《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咨询报告类)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专利)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5:《2012年度学院发表的高水平成果(软件成果、鉴定成果)情况登记表》.xls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