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2012-07-25 355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学校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请认真查阅《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切实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评奖范围

(一)201011日至2010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旅游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规划类除外)等,均可申报参评。

(二)学术成果参评的作者,其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作者申报参评,其成果内容必须是探讨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或实际工作问题;本国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作者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或本国作者完成的篇幅在50%以上的。
  
(三)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四)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

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

3、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者从中国旅游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ctaweb.org)或学校社科处网站本通知后的附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各种申报参评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书》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专著类、教材类申报成果一式5份(均为原件)。

3、论文类申报成果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4、研究报告类申报成果以及被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一式7份。

5、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7份。

6、《申报书》与其他附证材料需要分开装订。参评成果材料评审结束后概不退还。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94日前对所受理的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申报材料统一交社科处科研科,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doc

附件2:《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