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社会各界研究民族问题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地为新时期民族工作决策服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一)参评成果范围:民族问题研究领域及与民族问题研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学术论文。本次参评成果仅限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二)参评成果要求:每人限报1项,多人合作的应由第一作者申报,或经第一作者书面同意由其他作者申报。已获省部级科研奖励的不予受理。论文集或丛书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或专著申报。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专著类和学术论文类。
(二)评奖等级:各设三项等级,分别是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各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40项。
(四)证书和奖金: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登录国家民委网站(网址:www.seac.gov.cn)或从社科处网站本通知后的附件中查询和下载《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二)申请者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4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专著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
3、学术论文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
4、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4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表》后。学术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请各相关单位于2012年6月28日前将参评成果材料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申报成果一览表》、《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社会科学研究处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