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第三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第三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重大招标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2年度第三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此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共发布101个基础类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重大考古发掘报告视投标和评审情况拟资助5-10项。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积累。
2.设有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的良好条件。
4.投标重大考古发掘报告的单位须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田野考古团体领队资格。
(二)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投标重大考古发掘报告的首席专家须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领队资质证书。
四、投标课题要求
(一)除重大考古发掘报告外,须按此次通知发布的选题研究范围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重大考古发掘报告主要资助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田野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研究、标本检测分析、考古报告出版等,具体题目自行拟定。
(二)此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2012年6月版)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三)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
(四)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和综述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五)投标者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六)投标者要树立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七)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做统一规定。
(八)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完整性、统一性。
五、投标纪律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省社科规划办将从选题内容、论证质量、首席专家条件、前期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才予以上报。
(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评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首席专家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四)投标者可提出2名(含)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广西文科中心各特色研究团队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申报,认真研究招标课题研究方向,精心策划选题,联合其他高校或者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强有力的研究团队,科学论证,力争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的申报方面取得突破。此次申报中标的课题,广西文科中心将在学校配套经费的基础上,再给予配套35万元特别建设经费;入围答辩的项目,也将获得广西文科中心的特别建设经费支持。非广西文科中心特色研究团队所组织的团队中标课题,参照团队上述配套支持额度执行。
七、学校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投标者可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或社科处网站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投标书》及相关材料,并于2012年8月3日前将《投标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字样。
(二)8月5日—10日,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材料进行论证,并将意见反馈给投标者进一步修改。
(三)8月20日前,投标者将通过社科处形式审查后的《投标书》(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社科处;同时,请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发送社科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