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通知》(桂教科学〔2010〕17号)和《关于清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目的通知》(桂教科学〔2011〕22号)的要求,决定对我校在研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进一步加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提高项目结项率和成果优秀率。
二、检查的内容
(一)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2005年以前立项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清理。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2005年之前立项(含2005年)、已到完成时间但未申请结项的广西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2012年1月6日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并将有关结题材料提交至科研处。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题的项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作终止项目处理。
(二)2006年至2010年立项、已到完成时间但未申请结项的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请于2012年6月5日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有关结题材料。确有必要延期完成的未结项目,须在截止日之前按规定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申请审批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课题管理部门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课题责任人填报申请延期报告之日起计算),到期仍未完成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作终止项目处理。
(三)2010年至2011年立项在研的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课题的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请各相关单位于2012年1月6日前将各项目负责人填报好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研究进展检查表》等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网页“规划课题”栏目(网址:http://202.103.252.83/Category_279/index.aspx)或从学校科研处网站本通知后的附件下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研究进展检查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申请审批表》,并按照要求于规定时间前将课题有关结题材料及时报送科研处文科科研科审核,以便确保课题研究工作能够如期完成。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文科科研科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科研处
2011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