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2年举行第四届评奖活动。
二、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三、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时间范围
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四、参评成果的申报
(一)申报者请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网址: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网址:http://www.sinoss.net)、中国法律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eselaw.tv)或从社科处网站本通知后的附件中查询和下载《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参评成果材料装订方式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
2.专著3部(套)。
3.论文类成果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
4.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
(三)请各相关单位于2012年5月28日前将参评成果材料报送社科处,同时将《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四)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科类)中的有关奖励认定办法中提到:“全国性的各类基金奖经认定后可视为相当于部级奖,现已经过认定的奖项有: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通知正文《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doc
广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