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统计局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2-04-27 729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统计局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统计局为表彰近两年在统计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集体和个人,促进统计科学进步和创新,增进全社会对统计科研的重视和对统计科研工作者的尊重,推动全国统计改革与统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将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集体或个人在统计基础理论研究、统计应用研究、统计教育和统计信息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包括研究课题、学术论文、统计专著、统计教材、统计教学课件和软件等均可参加评选。课题和软件须经过鉴定,论文须正式发表,专著和教材须正式出版,教学课件应拥有版权。

成果完成时间限于201071日至20111231日内完成(教材类、课件类成果时限按全国统计教材编审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本届评选设优秀统计课题论文奖,优秀统计专著奖,优秀统计教学奖(包括统计教材和统计教学课件两个类别),优秀信息技术应用奖和优秀博士论文奖五个奖项。其中,优秀统计教学奖成果由全国统计学位论文及教学课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受理并进行初审和复审,由本届成果奖评委会进行终审,具体办法可向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查询。信息技术应用奖由中国统计学会信息化分会受理并进行初审和复审,由本届成果奖评委会进行终审,具体办法可向国家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查询,并查阅《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信息技术应用类成果评审办法》等文件。优秀博士论文奖由中国统计教育学会受理,具体办法可向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查询。

二、评选标准

  一等奖:选题具有开拓性;在统计理论或统计方法上有一定程度的创新;具有重大的学术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在统计理论或统计方法上有新的观点或创见;具有较高的学术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得到较高评价。

  三等奖:在统计理论或统计方法上有一定见解;对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受到好评。

  为引导统计科研方向,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本届评奖仍将向在数据质量控制、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标准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的科研成果适当倾斜。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该项目国家统计局实行限项申报,我校申报同一类优秀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

(二)报送方式

1.申请者可在“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网址:http://219.235.129.51/website/index.do)和“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tats.gov.cn)”或从学校社科处网站本通知后附件处下载《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及《成果论证活页》。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请者登录“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网址:http://csr.stats.gov.cn),进入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进行注册后,按提示认真填写(已在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和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登录进行报送)。

  3.课题论文类成果的网上申报。在填写基本信息后,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还包括以下四项:(1)申报书;(2)活页(本表不得直接或间接含有申报者个人或相关信息);(3)成果原件(成果原件必须做匿名处理);(41万字以内的成果压缩稿。

  4.专著类成果的网上申报。在填写基本信息后,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还包括申报书、活页两项。

(三)请各相关单位于2012611日前将《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2份,A4纸印制)、成果原件1份(如是专著类成果,则需提交正式出版物6份)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通知正文《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统计局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doc

      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设奖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3:《成果论证活页》.doc

                              

                              广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