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2012年度中期检查和办理结题手续的通知

2012-04-23 724
 

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2012年度中期检查和办理结题手续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办法,校级科研项目2012年度中期检查及办理结题手续的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包括校重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青年骨干教师科研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艺术类专项项目、广西客家文化研究课题、全州县域经济研究专项课题、校园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专项课题、广西“人文强桂”建设工程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广西“人文强桂”建设工程“艺术广西”专项研究课题等。

二、检查要求

(一)未到结题时间的项目由负责人应认真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检查报告》);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学校将择期组织重点项目负责人举行项目进展汇报会。

(二)已经到结题时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直接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三)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在《年度检查报告》、《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后并装订成册,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615将《年度检查报告》、《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一式1份,A4纸印制)及《2011年度在研校级科研项目清单》(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社科处(理工科学院材料报送科技处,文科学院材料报送社科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电话:5846837,邮箱:srmoffi@mailbox.gxnu.edu.cn

社科处联系电话:5846433,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4:《2012年度在研校级科研项目清单》.xls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