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2012年度中期检查和办理结题手续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2012年度中期检查和办理结题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办法,校级科研项目2012年度中期检查及办理结题手续的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包括校重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青年骨干教师科研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艺术类专项项目、广西客家文化研究课题、全州县域经济研究专项课题、校园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专项课题、广西“人文强桂”建设工程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广西“人文强桂”建设工程“艺术广西”专项研究课题等。
二、检查要求
(一)未到结题时间的项目由负责人应认真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检查报告》);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学校将择期组织重点项目负责人举行项目进展汇报会。
(二)已经到结题时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直接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三)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在《年度检查报告》、《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后并装订成册,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年度检查报告》、《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一式1份,A4纸印制)及《2011年度在研校级科研项目清单》(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社科处(理工科学院材料报送科技处,文科学院材料报送社科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电话:5846837,邮箱:srmoffi@mailbox.gxnu.edu.cn
社科处联系电话:5846433,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附件: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doc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