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学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立项和经费资助办法﹝试行﹞

2012-03-10 674
瑶学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立项和经费资助办法﹝试行﹞
发布人:社会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2-03-10 浏览数:368

     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合理、有效地使用“瑶学中心”经费,使之产生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立项办法。校内外研究人员,凡有志于瑶族研究者,均可以申报本中心发布的课题,或自选课题﹝包括其国家、自治区社科课题等立项课题﹞向本中心申请资助。申报办法和程序:申报者填报本中心课题申报表后,经学术委员会评审提出是否立项,报编委会主任审定。

     二、资助办法:

    1、本中心指定课题的资助。资助经费包括调研经费和成果出版费,额度由学术委员会视课题重要性、任务的艰巨性等因素提出意见,报主编审定。

    2、带进中心的课题的资助。凡属瑶族研究课题,其课题为国家和自治区课题若纳入“瑶学丛书”者,本中心资助出版费。其他课题﹝如地方政府课题等﹞,中心或按出版费的50%给予资助。或由作者自筹出版费,本中心将其成果纳入“瑶学丛书”出版计划。

    3、不论是本中心指定课题,还是带进本中心的课题,凡经本中心立项者,成果的出版统一纳入本中心的“瑶学丛书”,出版事宜由本中心统一进行,出版费不发至个人或课题组。出版成果必须注明“瑶学丛书”和“由广西民族大学瑶学研究中心资助出版”字样。

    4、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广西民族大学瑶学研究中心

                                                          2012221